中共汉中市委 汉中市人民政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时间:2022-01-07 10:49:47 浏览:
       截至2022年1月4日2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汉中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81件,目前已办结150件。现将第二十七批4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
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
编号
1 汉中市城固县上元观镇张家庵村中间鹏远科技有限公司:1、每天清晨方圆2公里内都能闻到刺鼻气味,引起咳嗽症状。2、厂区内挖了一处十几米的深井用来排放污水,另修了一条暗渠用于排放污水。 城固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
1.关于“每天清晨方圆2公里内都能闻到刺鼻气味,引起咳嗽症状”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上元观镇张家庵村中间鹏远科技有限公司”实际为汉中市鹏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查,由于原料涨价、经营下滑等原因,该公司从2021年11月18日起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检查时,厂界及周边无明显异味。通过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和座谈,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天气晴好且有自然风的气象条件下,该公司下风向住户存在一定异味。从日常监管和环境监测情况看,该公司虽然建设了车间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将大部分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但因安全生产要求,不能将生产车间完全密闭,致使少量无组织工业废气逸散,对该公司下风向区域造成一定范围影响。通过走访该公司周边群众,未发现引起群众咳嗽症状情况。对公司周边环境空气进行监测,具体情况如下:(1)2021年9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委托陕西云检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大气颗粒物、氯气、氯化氢、甲醇、苯、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等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2021年12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委托陕西云检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周边6个点位环境空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大气氯气、氯化氢、甲醇、苯、臭气浓度等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关于“厂区内挖了一处十几米的深井用来排放污水,另修了一条暗渠用于排放污水”问题不属实。群众反映的“暗渠”实际为该公司在退水渠边埋设的雨水排放管,为水泥预制管道,管径约30厘米,长约360米,最终通向厂区东侧退水渠中。经查,该公司生产废水收集各环节均为密闭管道传输,未发现存在生产废水排放迹象。该公司厂区内共建有2口地下水取水井,1号井为备用井,位于厂区东侧,深度约50米,2号井为使用井,位于厂区西侧,深度约95米。两口井均为公司生产生活水源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向井内排放污水的迹象。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共对该公司开展了4次地下水质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周边地下水特征污染物“苯”均未检出,监测具体情况为:(1)2021年9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委托陕西云检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在该公司周边设置三个点位进行水质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2)2021年12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委托陕西云检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周边12个地下水点位进行水质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PH值、悬浮物、COD、氨氮、磷酸盐、苯胺类化合物、硝基苯类、浑浊度、色度等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3)2021年12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委托汉环集团陕西名鸿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周边了4个地下水井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中苯、甲苯、乙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异丙苯等污染物均未检出。(4)2021年12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委托陕西有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周边6个地下水特征污染物进行了监测,所检项目苯、甲苯、乙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均未检出。
一是在该公司东北方向30米处农田中建设直径0.4米、深15米的地下水质监测井1口,在该公司东北方向220米处荒地中建设直径0.4米、深15米的地下水质监测井1口,用于地下水日常水质监测工作。目前,2口地下水质监测井已建成,定期开展地下水质监测工作。二是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要求该公司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D2SN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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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汉中市城固县有十多家木片厂、20多家香菇料加工厂,20多家灵芝菌企业,几十家香菇和椴木香菇、木耳的种殖企业,约百家消耗木材的企业近三年消耗量很大,对森林资源造成破坏。 城固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
1.木材来源情况。目前,城固县共有17户木片加工厂、22户灵芝菌种植户和5户香菇种植户,各厂木材来源具体情况为:(1)2018年以来, 4个木片厂陆续停产转行,其余13个木片加工厂因采伐限额和采伐季节影响,仅在每年冬春季节收购加工,收购的木材主要来源于本县,少量来源于南郑区、洋县、西乡县等周边县区,均有合法来源证明,并建立了收销台账。(2)调查组对22个灵芝菌种植户收购、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因采伐限额和采伐季节影响,仅在每年冬春季节收购加工,收购的木材主要来源于西乡县,少量来源于本县,均有合法来源证明,并建立了收销台账。(3)本次共排查出规模较大的种植专业合作社5户。因采伐限额和采伐季节影响,仅在每年冬春季节收购加工,收购的木材主要来源于本县,少量来源于南郑区、西乡县等周边县区,均有合法来源证明,并建立了收销台账。
2.木材消耗情况。2019年城固县林业局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456份,采伐林木18133.8立方米。2020年城固县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523份,采伐林木19155.87立方米。2021年城固县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307份,采伐林木19101立方米。2019年至2021年,城固县林木采伐量分别占省市下达限额的12.5%、13.2%、27.6%,远远低于限额指标。其中,木片厂、灵芝菌、香菇三年共消耗本地木材总量为15877.2立方米,仅占采伐林木总量的28.15%。
3.森林资源破坏情况。2019年至2021年,城固县共植树造林16.27万亩,并在美丽乡村道路、阳安铁路两旁共植树6.23万株。三年间,城固县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5.3%,森林资源状况良好。
综上所述,木片厂、灵芝菌、香菇等行业木材来源合法,林木利用有序、可控,符合《森林法》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对全县森林资源无明显影响。
一是严格执行省市林木采伐限额管理规定,严把伐前审批、伐中监管、伐后验收三个关口,逐步淘汰木片加工厂、灵芝菌种植产业发展。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2021年12月20日前对所有木片加工厂经营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全天候、全方位监管其收购生产经营行为。对菌类种植户生产现场加强巡查监管,确保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三是制定了《城固县木材经营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集中整治木材收购经营加工行业“占用农用地、无证照经营、收购无合法来源木材、无环保安全设施”等违法行为,促进城固县木材经营加工行业规范运行,林木资源集约节约、合理有序利用。四是进一步落实县、镇、村三级林山长和生态护林员巡查监管责任,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乱砍乱伐盗伐、破坏生态违法案件,切实筑牢全县森林资源生态保护安全屏障。 D2SN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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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汉中市佛坪县农行家属院化粪池多处堵塞,污水横流,楼后面污水、废旧杂物很多。 佛坪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
1.关于“汉中市佛坪县农行家属院化粪池多处堵塞,污水横流,楼后面污水 ”问题不属实。经查,该家属院建设有化粪池1座,容积约10立方米,化粪池与城市污水管网相通。佛坪县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对该家属院化粪池、雨污分流进行了重新改造。居民生活废水收集至化粪池内,再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排至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现场检查时污水管网、雨水管网已建设完成,场地内未见污水横流现象。
2.关于“汉中市佛坪县农行家属院楼后面废旧杂物很多 ”问题属实。经查,该家属院院内及楼后堆放有废旧杂物,部分为院内住户堆放,部分为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后尚未清理的杂物。
2021年12月31日,佛坪县农行张贴了杂物清理公告,限期1天,要求院内住户自行清理堆放的杂物,并安排保洁人员对公共区域和小区改造完未清理的杂物进行了清理。同时,由佛坪县农行督促该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做好日常小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D2SN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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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汉中勉县定军山镇沟口村,老庄沟组河两岸有4-5家养猪户把粪便直排到河道里。沟口八组有一个养猪厂,黑色污水经山沟排入溪流。 勉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内容属实。群众反映的“老庄沟组河两岸养殖户”实际为勉县定军山镇沟口村10组4个家庭式生猪养殖户,养殖户主分别为唐红某、唐兵某、杨某某、黄某某。以上4户个体养殖户均采用干湿分离的方式处理粪污,干粪清理后进入干粪堆棚,养殖废液进入沉淀池,经发酵后用于自家农田施肥。“沟口八组养猪场”实际为勉县定军山镇沟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畜禽养殖场,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圈舍面积1000平方米,2020年8月建成后由沟口村8组农户汪某某承包从事生猪养殖,配套建设了面积为30平方米的干粪堆场和总容积为110立方米的三级沉淀池。该养殖场采用干湿分离的方式处理粪污,干粪日产日清进入干粪堆场,养殖废液进入三级沉淀池,经沉淀发酵后用于附近农田施肥。“老庄沟组河”实际为老庄沟沟口村10组自然形成的排洪沟渠,长约200米,途径4户生猪养殖户后自然消失,平时为干涸状态。群众反映的“沟口八组溪流”实际为沟口村8组村民日常耕种过程中产生的农田退水渠,长约400米,途径勉县定军山镇沟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畜禽养殖场后自然消失,平时为干涸状态。
1.关于“汉中勉县定军山镇沟口村老庄沟组河两岸有4-5家养猪户把粪便直排到河道里”问题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的老庄沟沟口村10组4户生猪养殖户由于缺乏生态环保意识,没有及时对沉淀池进行清理,导致沉淀池部分养殖废液外溢至旁边沟渠,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2.关于“沟口八组有一个养猪场,黑色污水经山沟排入溪流”问题属实。经查,由于2021年汛期降雨量较多,该养殖场雨污分离设施建设不到位,大量雨水进入沉淀池,加之没有及时对沉淀池进行清理,导致沉淀池部分养殖废液外溢至右侧沟渠。
一是由勉县定军山镇政府具体负责,立即组织人工、机械对信访涉及的粪污流经沟渠、养殖场沉淀池进行彻底清理,防止雨水进入沉淀池造成粪污外溢。二是责令沟口村10组4家养殖户和勉县定军山镇沟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畜禽养殖场及时清理各自的沉淀池,责令养殖户唐兵某立即封堵沉淀池到河道外排口,确保粪污不再外溢。1月3日再次现场检查,沉淀池已基本清空,养殖户唐兵某已将沉淀池外排口进行封堵,勉县定军山镇沟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畜禽养殖场圈舍屋顶房檐已安装雨水分流槽,完善了雨污分流设施。 D2SN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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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来源于兴汉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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