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委 汉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5-31 12:13:00 浏览:
       截至2021年5月30日22时,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次交办涉及汉中市生态环境信访件209件。现将第十五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南郑区阳春镇秦家河,有人借修河堤工程挖砂洗砂,洗砂设备放在河里,水污染严重。 南郑区 经查,群众反映内容属实。群众投诉反映洗砂情况实际是位于南郑区梁山镇濂水河左岸秦家河至京昆高速路桥段防洪工程施工,属区级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堤防综合治理长度3.34km,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堤防治理后保障沿岸梁山镇荣国、丁店、万众等3个行政村1余万人、0.5万亩耕地、长安大学实习基地、梁山工业园区、京昆高速路等防洪安全。该项目由南郑区水利局中小河流项目办公室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该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置了堤防治理项目公示牌。5月24日现场调查,该工程设计基础为现浇混凝土,基础深3.5米,按照设计坡比进行基础大开挖,开挖的砂石料就地堆放在河道内,主要用于后期基础和堤身回填。按照施工规范,河堤基础混凝土浇筑所用砂石骨料在拌合前需满足《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15)要求:“细骨料含泥量小于等于1%,粗骨料含泥量小于等于3%,决不允许含泥块、杂质,清洁度好”,为确保工程质量要求,砂石料必须进行清洗。因河堤工程施工受场地限制,施工单位将洗砂设备放置在河道堤角处,进行砂石清洗,清洗砂石产生的废水进行沉淀后排入河道。目前,该工程有一个标段在基坑施工时,废水未进行处理直接排放,导致梁山镇濂水河左岸秦家河偶尔有浑浊现象。南郑区水利局在施工路口设置了限高门,制止了砂石资源外运。施工单位向管理单位递交了承诺书,承诺施工期间砂石料绝不外运。 一是5月24日,南郑区水利局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将洗砂设备移出河道,并对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当日下午6时,施工单位将洗砂设备移出了河道。
二是由南郑区水利局加强项目管理,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河道管理要求规范施工,减少对水体的搅动,建设相应的施工废水沉淀设施,防止施工废水直排入河,同时加强在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纠正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 城固县老庄镇原陕飞北区家属院将厕所污水排入沟里,污染严重,气味较大,小区垃圾常年无人清理。 城固县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1.关于“城固县老庄镇原陕飞北区家属院将厕所污水排入沟里,污染严重,气味较大”问题。通过走访了解,陕飞北区医院围墙外、汉中115路公交车停靠点,由于过往车辆多,公路边沟盖板被压烂塌陷导致排水不畅,以致下大雨时沟内雨水溢出形成地面积水。北二区居委会活动室墙外有一条自西向东的排水沟(西高东低),由于排水沟中段邻近年久失修的污水井,污水时常溢入排水沟,影响了周围环境卫生。污水井的污水进入污水管网,由陕西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区420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到文川河。
2.关于“小区垃圾常年无人清理”问题。经查,陕飞公司于2018年12月按照供水供电供气物业移交当地政府相关要求,将名下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压缩站1座、移动垃圾压缩箱2台、垃圾转运车2台、高压清洗机1台)移交老庄镇政府后,陕飞北区居民小区日常生活垃圾收集清扫工作及垃圾收集设施投放由陕飞公司委托汉中航空智慧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垃圾转运工作由老庄镇环卫所负责,统一拉运至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在实地查看过程中发现有部分“死角”地带有垃圾堆积现象,在移交当地政府前修筑过垃圾池(后来全部拆除)的部分地方有垃圾堆放现象。
一是由老庄镇政府、汉中航空智慧新城管委会、汉中航空智慧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陕飞公司协商对陕飞北区家属院生活污水管道等基础设施进行彻底维修,解决污水污染问题;二是5月25日,老庄镇政府安排镇环卫所对陕飞居民小区露天堆放的垃圾进行了清理,对收集的生活垃圾进行了转运处理;三是由汉中航空智慧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老庄镇政府及镇环卫所协商,尽快足额投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加大垃圾清理频次;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强化群众的文明宣传引导,确保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排。  
3 宁强县亨达采石场大气污染严重;厂子环境脏乱差,废水排入玉带河;私自从玉带河取水;弃渣场从山上倾倒,没有围挡,有部分废石弃渣滚入边坡下边玉带河,危及过路人员的人身安全。 宁强县 经查,群众反映内容属实。
1.关于“宁强县亨达采石场大气污染严重及废水排入玉带河”问题。宁强县亨达采石场属露天开采矿山,生产规模6万立方米/年,有矿山开采工艺和碎石加工生产工艺。矿山开采工艺为:剥离-钻孔-爆破-铲装-运输,碎石加工生产工艺为:矿石-鄂破-二破-水洗筛分-产品。该采石场在洗石工段下方建有一座简易沉淀池约200立方米,生产废水经初步沉淀后进入约3500立方米的二级沉淀池,沉淀后的废水循环利用。开采工段产生的扬尘污染有降尘水雾炮及洒水车洒水等降尘设施,进料口设置有厂棚,传送带设置有防尘棚,破碎设备置于厂房内并安装有布袋除尘设备,厂区内搭建约2100平方米场棚,石料堆放在料场内,料场外的石料用绿色遮荫网进行遮盖。厂区地面进行了硬化。现场检查时,该石场未生产,厂区外围未发现外排口以及生产废水外排痕迹。
2.关于“私自从玉带河取水”的问题。经查,2020年7月,宁强县水利局对该矿山企业实地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未依法办理取水许可,宁强县水利局工作人员现场对该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普法教育,督促其尽快依法提交取水许可申请。2020年9月10日,该公司向宁强县水利局呈报了《宁强县亨达采石场水资源论证报告表》, 2020年10月宁强县水利局印发《关于印发宁强县亨达采石场水资源论证表审查意见的函》。2020年10月19日,该企业正式向县水利局提交取水许可申请书,宁强县水利局于当日批准其取水许可申请。但因取水许可台账登记管理系统升级维护,无法办理取水许可证,直至2021年5月8日系统才重新开放。2021年5月14日,县水利局现场核验采石场取水工程时,发现其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责令整改,目前正在整改中,整改通过核验后,由宁强县水利局颁发取水许可证。
3.关于“弃渣场从山上倾倒,没有围挡,有部分废石弃渣滚入边坡下边玉带河,危及过路人员的人身安全”问题。经现场核查,该采石场弃渣边坡下方建有一条未硬化便道通往采石场堆料场,用于石料运输,沿线及堆料场范围无住户,边坡路段已建石墙围挡78米,约25米未建挡墙,发现有废石弃渣滚入边坡下方玉带河中的情况,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一是宁强县水利局要求企业对采石场取水工程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通过核验后,颁发取水许可证。二是宁强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现场责令亨达采石场迅速对采石场西面的弃渣边坡进行整改:①结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年度任务,清运坡面上的石料,对坡面进行分层削坡,降低坡面坡度,确保坡面保持稳定;②在坡面下方建浆砌石石墙围挡,并对斜坡进行复绿,防止滚石,确保斜坡下方道路畅通,消除安全隐患。三是由宁强县环保督察办、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及胡家坝镇政府根据职责分工,就信访反馈问题及时督促矿山企业整改落实,不定期对该矿山企业进行督导检查,督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汉中市时间:2021年5月8日-6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6-2620102,邮政信箱:汉中市第A016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来源于兴汉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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