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委 汉中市人民政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时间:2021-12-15 09:17:00 浏览:
       截至2021年12月13日2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汉中市生态环境信访件28件,目前已办结1件。现将第二批1件(编号:D2SN202112050049)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
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1.汉中市城固县柳林镇桃花店村二组陈某某占用水田面积约200㎡建坟,导致水田失去种植水稻功能。2.汉中市城固县柳林镇桃花店村一组和二组小作坊废旧塑料收购分解清洗、粉碎,无扬尘、废水、噪音等防治设施,无行政审批,污染空气水源,并将无经济价值的废料随意堆积,使整个村庄环境受到污染,此问题在上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已取缔大约七十多家小作坊,但近几年又死灰复燃,环境污染严重。(投诉人希望将通讯方式保密) 城固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占用水田建坟导致失去种植水稻功能内容属实,反映柳林镇桃花店村一组、二组废旧回收小作坊加工死灰复燃,污染环境内容不属实。
1.关于“陈某某占用水田200 m2建坟,导致水田失去种植水稻功能”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12月7日,城固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民政局、柳林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陈某某家有水浇地约1400平方米,日常种植水稻等农作物。2018年,陈某某将其中132.6平方米水浇地用黄土进行回填,变为回填旱地,失去水稻种植功能。2020年,陈某某之父因病去世后,葬于自留地回填旱地中,墓穴占地面积约3平方米,未更改土地使用性质,未违反国家农业部门相关规定。墓穴周边回填旱地现种植可食用性农作物蚕豆,周边水浇地日常种植水稻等农作物,田坎保持完整,不影响通行,不影响周边田地耕种。
2.关于“柳林镇桃花店村一组、二组废旧回收小作坊加工死灰复燃,污染环境”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
2017年底之前,柳林镇桃花店村一组、二组有17户废旧塑料收购加工作坊,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该问题后,城固县政府进行了彻底清理,于2017年底对 17户废旧塑料清洗加工作坊全部清理取缔到位。12月7日,城固县经贸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县公安局、柳林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对柳林镇桃花店村一组、二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开展逐户摸排核查,共摸排核查废旧收购点20户,其中,流动废品收购户8户。按收购废品类型分类,从事废旧家电回收4户、从事PVC管及其他废旧塑料回收11户、从事废旧轮胎回收3户、从事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2户。上述经营户只对回收的废旧物品进行简单人工分类后外卖,废旧物品堆存均落实了“三防”措施,不存在清洗、破碎等加工环节,现场调查并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污染空气水源和废料随意堆积等环境问题。
1.关于“陈某某占用水田200m2建坟,导致水田失去种植水稻功能”问题,一是责成柳林镇桃花店村组加强耕地管理,科学规划殡葬用地,防止村民随意建坟;二是要求陈某某加宽其父墓穴周边田坎耕地道路,方便村民出行;三是由县民政部门会同镇村加强农村殡葬管理政策宣传的力度,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学习殡葬管理服务相关惠民政策,文明治丧,以依法办丧形成公序良俗,改变农村陈规陋习和传统封建丧葬观念,防止乱埋乱葬的违法行为。
2. 关于“柳林镇桃花店村一组、二组废旧塑料回收小作坊加工死灰复燃,污染环境”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联合执法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检查和突击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问题,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周边环境整体安全。
D2SN202112050049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来源于兴汉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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