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委 汉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6-04 16:48:56 浏览:
       截至2021年6月3日22时,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次交办涉及汉中市生态环境信访件261件。现将第十九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洋县戚氏镇七眼泉村洋县佳垚建筑垃圾尾矿综合处理厂,将原建设的一套燃油烘干系统,待环保竣工验收后,偷偷改成燃煤的土炉子烘干物料,严重欺骗环保部门,由于私自改造的土燃煤炉子的除尘系统不配套,造成周边粉尘和气味很大,磨机的噪音更是影响的周边居民无法休息。其使用的原料是从山上直接挖的风干砂,挖风干砂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洋县、市生态环境局 经查,群众反映内容属实。群众反映的洋县佳垚建筑垃圾尾矿综合处理厂位于洋县戚氏街道办事处七眼泉村,主要从事粉煤灰加工和建筑垃圾回收利用,设计年处理建筑垃圾6万吨、尾矿4万吨,主要产品为粉煤灰。该厂建设了生产车间、破碎车间、原料库房,配套建设厂区供配电、道路、绿化、环保等附属设施。生产场地系租赁戚氏街道办事处七眼泉村村民委员会所属的原村水泥粉磨站厂房和办公楼,2020年10月基本建成并开始调试设备,2021年1月正式投入生产,2021年5月21日因设备故障停产至今。生产工艺为原料-烘干-研磨-产品,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主要污染因子是粉尘及噪声,烘干机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烟囱排放,球磨机配套建设了布袋除尘器。2021年5月28日至29日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所有原料和生产设备均堆放或安装在封闭的大棚内。原料库中堆存有大量建筑废料、山砂和少量煤粉。经询问该厂负责人并查阅票据,建筑石粉废料从汉中迪瑞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购买(约1000余方),山砂来源于磨子桥镇袁寨村修建道路过程中路基开挖产生的砂土,从该段道路建设承包人手中购买(约300吨)。
1.关于群众反映擅自更换燃煤烘干设施问题。经查,该厂为节省经营成本,于2021年5月初购置一台燃煤烘干机,替换了原有的燃油烘干机。
2.关于群众反映除尘系统不配套,造成周边粉尘和气味很大,磨机的噪音更是影响周边居民无法休息问题。经查,该厂今年3月正式生产,现场调阅该厂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5月10日公司厂区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和厂界噪声监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粉尘、噪声均达标排放。调查组走访了该厂附近5户村民和戚氏街道办事处七眼泉村村委会两名村干部,群众表示该厂生产时粉尘及噪声对群众生产生活影响不大,同时村干部也未收到村民关于对该厂环境污染问题投诉。
3.关于使用的原料是从山上直接挖的风干砂,挖风干砂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询问该厂负责人并到磨子桥镇袁寨村走访调查,洋州街道办事处金家村一组村民张某某在磨子桥镇袁寨村修路时,开挖路基产生部分山砂弃渣,除用于路基的回垫外,2021年5月23日张某某与该企业达成口头协议,为该厂拉运了30车共计300吨,不存在挖风干砂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一是2021年5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针对该公司未经审批更换燃煤烘干设施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洋环责改字〔2021〕29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洋环罚告字〔2021〕15号),罚款2800元;二是责令该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前拆除燃煤烘干机,严格按照环评批复的燃料种类使用,未完成整改前不得恢复生产;三是进一步强化企业日常监管,严厉打击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及违法排污行为。
 
 
2 南郑区湘水镇盘龙庵村村支书占用两处耕地露天堆放偷采的砂石三千多方,造成生态破坏,村民请求恢复耕地原貌。 南郑区 经查,群众反映内容属实。南郑区湘水镇盘龙庵村有2处露天堆放砂石的场所,经估算共堆放砂石料约1300方。第一处堆放点位于盘龙庵村5组机耕路旁,堆放的是盘龙庵村1-2组道路拓宽工程剩余的山砂约300方,堆放区域占地0.3亩,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堆放山砂将用于4-5组道路硬化工程垫层施工。第二处堆放点位于盘龙庵村2组,2020年11月24日盘龙庵村委召开了专题会议,盘龙庵村集体于2021年1月购买建丰水电站库区清淤的1000方砂石,临时堆放在盘龙庵村委租用本村2组村民杜某某和杨某某的撂荒自留地0.61亩。由于资金未到位,计划于今年4月实施的本村4-5组道路硬化工程未能顺利开工,导致2处临时堆料场未及时腾出压占土地。建丰水电站库区清淤有2020年11月16日区水利局下达的(南水发[2020]309号)批复和2020年12月16日南郑区江河管理站下达的延期批复(南江函字[2020]06号),该项目已于2021年1月底结束。
2021年3月18日,湘水自然资源所日常巡查发现盘龙庵村2组堆放砂石料场地存在压占土地的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于当日向盘龙庵村委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南自然资停字﹝湘2021﹞3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南自然资责改字﹝湘2021﹞3号),责令盘龙庵村委另行选址,在符合条件的地方堆放砂石。
市自然资源南郑分局湘水自然资源所、湘水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现场督促盘龙庵村委在6月5日前清运压占土地的砂石,消除不良影响,截止目前已清运砂石360余方。市自然资源南郑分局和湘水镇政府负责监督盘龙庵村委在整改过程中加强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对运输物料的车辆需采取覆盖措施,同时加强道路保洁,严防道路扬尘污染。
 
 
3 略阳县白雀寺何家坪村修铁路打隧道灰尘较大,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略阳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白雀寺何家坪村修铁路打隧道实际为中铁一局集团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指挥部宝成线K227地质灾害整治工程(简称“K227整治工程”)。2018年7月12日、2019年5月8日,宝成铁路K225~K227段两次发生坍塌、滑坡造成铁路中断、限速,为解决宝成线K225~K227段地质灾害对铁路运行安全的威胁,铁路部门决定实施隧道改线工程(K227整治工程),绕避现有线路潜在地质灾害。K227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地位于宝成铁路王家沱站至乐素河站区间内,改建线路全长3.253千米。该工程于2020年11月20日开工建设,目前处于施工期。
5月30日现场检查时,该工程包含的两座桥梁主体工程已经完工,隧洞目前总掘进约1263米,其中青白石方向掘进380米、泥洼子方向掘进约500米、何家坪斜井(投诉人投诉区域)沿青白石方向掘进383米,隧道施工采取湿喷作业,隧道四周全部硬化,施工区设置了围挡,掘进渣和临时堆土覆盖了防尘网,配备洗车机一台、洒水车一辆,各掘进洞口无可见粉尘、扬尘,由于洒水不及时,渣土运输车辆经过施工便道时存在扬尘问题。
针对K227整治工程车辆运输道路扬尘问题,由县交通局、白雀寺镇政府共同监督K227整治工程施工单位增加道路洒水频次,保持道路处于湿润状态,降低运输车辆造成的扬尘。  
4 勉县和平路好又多超市门口放了许多垃圾桶,气味大,影响环境。 勉县 经查,信访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垃圾桶位于勉县和平路好又多超市门口,勉县和平路规划建设较早,周边配套设施用地较少,县城管局于2006年3月在该处设置了一个铁皮垃圾桶,主要收集贾旗环岛至汉江路沿街商铺及勉阳街道办事处下辖东风社区二组、四组居民生活垃圾。2014年7月好又多超市建成后,县城管局将之前的铁皮垃圾桶更换为现有的垃圾摆臂箱,放置于好又多超市东南侧混凝土小路旁,并对放置地面进行了硬化。由县城管局安排固定保洁人员负责该垃圾箱周边环境卫生,每天对箱内垃圾清运两次,定时消杀,确保箱体垃圾不堆积、不过夜,达到日产日清。现场检查时,该垃圾箱确实存在一定异味,对附近群众生活有一定影响。 县城管局已将原有垃圾摆臂箱更换为小型加盖无泄漏式勾臂箱,并责成保洁人员及时清运箱内垃圾,强化垃圾箱周边环境卫生维护,每天用高压冲洗车冲洗箱体和地面,冲洗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同时,每日用除臭灭蝇剂消杀三次,做到及时清运无异味,保证垃圾不堆积,不影响周边环境。  
5 城固县火车站家属区下水道经常堵塞,臭气熏天,污染环境。 城固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2020年8月,城固火车站家属区5号楼下水道曾经发生堵塞,西关街社区及时组织进行疏通清理,以后每月定期进行下水道化粪池、检查井清理,至今共清理9次,未发生堵塞和臭气污染现象。2021年5月29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家属区下水道堵塞,在城固火车站家属院没有闻到臭气。由于该小区建于上世纪80年代,下水管道管径小并且陈旧,加之无物业公司管理,部分住户个人卫生习惯差,将抹布、塑料袋、袜子等物品随意丢入下水道,导致下水道容易堵塞。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严禁向下水道丢弃物品;二是博望街道办事处西关街社区要求城固火车站家属院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定期清理打捞5号楼下水道及检查井沉积物,不能出现污水外溢现象;三是由博望街道办事处、城固火车站与县房管局协商,将供水供电供气物业移交当地政府,进行污水管道改造,解决管道堵塞和污水外溢问题。  
6 汉台区风景路汉七中路口对面的御玺园小区楼下,老街铜锅涮火锅每天下午1点开始营业至到凌晨1点,操作间的油烟排放在御玺园小区院内,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和身体健康。 汉台区 经查,信访反映内容属实。2021年5月28日,中山街街道办事处组织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到现场进行调查,群众投诉的老街铜锅涮火锅位于汉台区风景路御玺园小区楼下一层104营业房,营业面积360平米。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不及时,净化效果差,夏天经营时间长,油烟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
 
一是中山街街道办事处责令老街铜锅涮火锅立即清洗油烟净化器、抽风机、灶台,并更换窗纱,关闭面向小区内的推拉窗;二是要求该店合理安排营业时间,规范经营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三是加强法规宣传,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常识,引导居民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四是积极发挥网格员作用,加强日常巡查,确保问题不再反弹。  
7 略阳县硖口驿镇西沟口村2组(硖口驿村西沟垭小组),有人在西沟山上开矿,河水被严重污染,生态被破坏,无人治理。 略阳县 经查,信访投诉内容不属实。群众反映问题位于硖口驿镇西沟里组(实际没有西沟垭小组),原为711地质队探矿区,当地村民李某某于2009年6月在711地质队探矿区采矿,2009年10月已停止开采活动。目前,原采矿点植被已自然恢复,现无新的采矿痕迹,经走访群众,群众反映该地方一直没有人开采。 县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和镇办加强监管,坚决杜绝乱采乱挖行为。  
8 城固县天明镇瓦屋村,原村长儿子带头买车在二里南沙河的河道挖沙(黄冈吊桥附近),多人跟风买车挖沙,造成该段河道下陷了3米多,他们还把4亩左右的池塘填埋了用来堆砂,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 城固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问题属实。
1.关于“原村长儿子带头买车在二里南沙河的河道挖沙(黄冈吊桥附近)”问题。经查,瓦屋村原村主任石某某,天明镇瓦屋村三组人,2021年两委换届中卸任。石某某有两个女儿,并无儿子。大女儿家住天明镇赵家坝村一组,丈夫系天明镇赵家坝村一组人,经营一家文具店;小女儿就职于汉中市铁路医院,家住汉中市虎桥路桃园新城小区,丈夫在汉中从事室内装潢工作,无运输车辆。石某某大女婿于2021年1月18日购买一辆时风牌三轮农用车,主要作为农业生产运输工具使用。2021年3月10日11时,县江河管理站执法人员在南沙河巡查中发现,石某某及其大女婿在黄冈吊桥上游约50m处,新老河堤夹心地带进行机械挖沙作业。执法人员现场查扣150型挖机1台、三轮车1辆。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挖沙地块属石某某承包地。经进一步调查,该地块原本处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修建的南沙河简易堤防外,2019年新修堤防时,为了满足防洪要求,堤防外移,河道变宽,石某某家的承包地被圈进河道。因洪灾侵害,石某某家的承包地被河沙淤积无法耕种。2021年3月10日石某某邀请大女婿帮忙,对自家责任田积沙进行清理作业,被县江河管理站巡查人员发现并查处,鉴于当事人下河作业未进行报备,但的确不是为了偷采砂石,县江河管理站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在其作出不再私自下河作业保证后,返还了查扣作业机械。之后县江河站在日常巡查中未再发现石某某有私自下河现象。
2.关于“多人跟风买车挖沙”问题。经查,被反映人石某某大女婿在2021年1月18日确实购买一辆时风三轮农用车,主要作为生产运输工具使用。经镇村调查统计,瓦屋村共有中型运输车2辆、农用三轮车39辆,均用于生产运输。2021年1月18日石某某大女婿买车后,瓦屋村并无其他群众新买农用三轮车辆,信访件反映多人跟风买车挖沙情况不属实。核查组随后查阅了县江河管理站巡河资料及天明、二里镇属地监管资料,并对沿河群众进行了走访调查,南沙河瓦屋段近年来没有发生大规模盗采砂石行为,但个别村民家庭修建需要存在从河道就近取砂现象。
3.关于“河道下陷3米多”问题。通过对南沙河瓦屋村吊桥上下游河道实地勘测,该段河道的确存在河床下切现象,下切深度约0.7-1m左右。河床下切大多由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经专业人员现场勘查分析和调查了解,认为该段河道河床下切与新修堤防就地取料有密切关系。2019年以来,天明镇政府和县交通局先后组织实施了南沙河瓦屋村段堤防改造和堤顶路建设项目,新建南沙河右岸瓦屋村段堤防及堤顶道路1.18km。因南沙河该段河道不属于生态敏感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就地取用砂石填筑河堤,导致河床下切。施工过程中,天明镇、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多次开展巡查检查,未发现施工单位有盗采砂石的行为。
4.关于“他们还把4亩左右的池塘填埋了用来堆砂,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问题。经查,瓦屋村三组原有一个2亩左右的废弃池塘,该池塘是上世纪六十年代自然形成的储水塘,属于天明镇瓦屋村三组集体所有,上世纪八十年代由于缺水已荒废至今。瓦屋村于2018年起计划将此处废弃池塘土地重新利用,同意周边群众将弃土回填到该池塘,截止2021年5月29日,池塘大约三分之二的面积被回填平整,旁边有堆砂约10余立方米。经查,堆砂为该村三组村民贾某某为翻建房屋时,从自家田地拉运砂石堆放于此,现已清运。经走访群众,除贾某某外,此处无他人堆放砂石。
一是县水利局继续坚持“全天候、三班倒”巡查机制,持续加强对全县河道巡察监管和执法力度,坚决杜绝河道内盗挖砂石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二是按照《城固县综合治理非法挖砂采石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工作方案》要求,县水利局会同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交通局加强对河道、土地、山体、林地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挖砂石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三是县自然资源局责成天明镇政府做好废弃池塘平整场地的监管,禁止在此堆放砂石废料,同时做好环境整治。  
9 汉台区龙江镇街道办黄营村2组,路面一直未硬化,当地一些居民将柴草乱堆乱放,周围居民出行极为不便。 汉台区 经查,信访投诉内容属实。黄营村二组主要道路已全部硬化,群众反映的路段位于龙江街道办事处黄营村通户巷,路面长度80米,路面宽度2.5-3米,路面未硬化,涉及通行农户6户。该巷口住户黄某某在自家宅基地上常年堆有土堆、水泥墩和少量柴草,因堆积位置处于交通转弯巷口且路面较窄,给过往车辆通行带来不便,同时,通户巷两边有杂草和农户栽植的花草,造成路面通行受影响。因该路段不属于通村公路,达不到通村公路的最低规模要求,故无法进行申报立项。 一是龙江街道办事处安排村、组工作人员对巷口及通户巷两边及可视范围内堆积的土堆、水泥墩和柴草进行彻底清理,拓宽有效通行路面,整改工作已于5月29日完成;二是要求黄营村加快全村通户巷硬化建设步伐,采用各方筹资或项目打包等有效措施,优先安排该通户巷路面硬化工程;三是责成该村党支部书记动员全村,广泛开展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和农户院落内外环境整治,确保全村所有道路畅通。  
10 汉台区北关环卫所清理垃圾不及时,导致黄家塘新村小区垃圾溢出垃圾桶四处散落,气味难闻,苍蝇蚊子到处乱飞,严重影响环境卫生。 汉台区 经查,投诉人反映问题属实。黄家塘新村小区为1998年修建的小区,该小区共有8栋楼292户,建设至今已有20多年,楼房外观相对陈旧。该小区原来是三无小区,自从北关街道办事处开展创卫工作以来,每天有2名环卫工人对该小区垃圾进行清理清运,对道路清扫保洁,且有1名社区网格员进行日常巡查。但是由于该小区老旧,居住人口相对较多,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大,有时清运不及时,天气炎热产生臭气,滋生蚊蝇,对周围居民有一定影响。 一是要求负责该小区清扫保洁的环卫工人加大保洁力度,及时清运垃圾,清扫小区道路;二是安排前进路王观营社区专人负责该小区环境卫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加强宣传力度,提升小区居民自身素质,自觉维护好小区环境卫生。  

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汉中市时间:2021年5月8日-6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6-2620102,邮政信箱:汉中市第A016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来源于兴汉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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